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仁和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请区政府研究、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确定后,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聘用。聘用时,同一岗位拉通排序,由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办理人事关系,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格证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二)未经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四)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察局 ) 0812-2907173
咨询电话: 15983568683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15983568683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社局 0812-2910192
十、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