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绵阳市直学校关于招聘27名中学教师的通知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和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工作试行办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教育体育局5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7名教师和工作人员,其中:绵阳南山中学5名,绵阳普明中学5名,市奥林匹克体育学校3名,市机关幼儿园8名,市花园实验幼儿园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绵阳教育体育网www.my-edu.net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包括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见附表2各岗位要求。
3、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2.
4、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2.
5、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6年。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2月29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通过资格初选、资格审查、笔试和教育技术能力测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程序逐轮淘汰确定招聘对象。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并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和试讲考核,招聘学校负责宣传报名、资格初选、综合面试、体检和综合考察等项工作。
市纪委、监察部门派员现场监督招聘考试考核的全过程。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1日—2012年2月29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17:00)。报名地点为招聘单位或由用人单位赴符合条件院校宣传动员后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需携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生证,且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学经历要求的,应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从事教学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辖区内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在编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