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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金华市磐安县教育局关于招聘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19  来自于:课评集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笔试折算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向男生招考岗位男生入围比例同)。

  (2)面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和学前教育的面试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范围见附件三),财会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其他学科面试均采用模拟上课形式。

  (三)体检

  1.根据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与加分之和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加分依次排序为准)。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聘用考核

  体检合格的,参加聘用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考核结果以学校发回的个人档案为依据,不再重新组织考核。

  (五)聘用签约

  聘用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3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聘用。

  签约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在报名、考试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由于在校表现不好,毕业时未撤消行政处分的。

  (六)缺额递补

  公开招考聘用签约前,如遇考试招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但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及以上的,则不予递补。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不足,名额调整到招考(岗位)。

  六、解释权

  本公告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磐安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 安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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