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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丽水市缙云县教育局招聘90名中小幼教师(二)

2012-11-19  来自于:课评集

  (2)笔试类别

  笔试科目见《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表》。

  笔试时间为4月14日,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

  2、面试

  笔试后,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40% 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科目只有一门的成绩按实得分计算。面试对象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2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不足20人大于3人的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和面试时间将在缙云县政府网、缙云县教育网上公告。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或说课),其中汽修实习指导师面试方式为技能操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计分办法及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 [教育基础知识20% 学科专业知识30% 课堂教学(或说课)成绩×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只考一门的岗位笔试成绩按40%,面试60%计算)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入围名单在缙云县人民政府网和缙云县教育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专业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缙云县人民政府网、缙云县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统筹安排到具体学校(安排到中学岗位任教的须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所在学校签订三年聘用合同,见习不合格或在聘期内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非缙云籍人员被录用后,必须在缙云服务满五年方可考虑调回。

  2、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3140612,教育考试办公室3131159、3131152,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3312205.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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