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及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县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由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正式录取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县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对报考岗位有2名以上计划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岗的办法分配具体工作单位。
九、招聘经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 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人社相关网站”查询、查阅。
各招聘单位招聘情况详见《2011年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4028177 县住建局 4226022
县卫生局4229653 县文广新局 4026296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4022359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