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11月18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或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六、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最低分数线,若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均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新农合医药卫生岗位专业知识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详见《2011年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鉴于县新农合医药卫生岗位属于乡镇基层,条件艰苦,学历层次要求较低,参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招聘考试设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该岗位考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3:7比例合成确定。
笔试成绩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六安人才网(以下简称:人社相关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中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五天之内,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报加分,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及时在人社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同分,以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新农合医药卫生岗位如出现考生同分,以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