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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启东市教育局关于招聘新教师的通知

2012-11-18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启东市教育局关于招聘新教师的通知

  为充实和优化我市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名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18人,职业高中教师16人(含实训教师),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8人,幼儿园教师45人,共计107人。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满足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考虑教师队伍长远建设需要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2.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1年2月至1994年2月期间出生),应聘其余岗位的对象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至1994年2月期间出生)。

  3.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底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报考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教师以及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报考幼儿教师的,须在应聘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5.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以及“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限启东户籍或启东生源。

  6.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启东户籍或启东生源。

  7.幼儿园教师岗位:

  (1)幼儿师范类或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大专学历的,限启东户籍或启东生源;幼儿师范类或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限南通市地区户籍或生源。

  (2)大专及以上学历、启东户籍、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不限。

  8.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以及“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限启东户籍或启东生源。

  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详见岗位简介表)。

  职业高中实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详见岗位简介表),并具有2年及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2010年2月前参加工作),限启东户籍或启东生源。

  9.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条件(详见官网)。

  三、考试和聘用办法

  1.发布信息。通过启东市人事人才网(网址:www.qdrcsc.com)、启东教育信息网(网址:www.jsqdedu.net)、《今日启东》、启东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考信息。

  2.报名。

  (1)报名时间:研究生报名时间:2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其余对象报名时间:2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研究生报名地点在启东市教育局人事科(启东市人民中路726号教育大厦705、706室,联系人:焦长宝、姚宝忠;联系电话:83312247,83102618);其余对象报名地点:江苏省启东职业教育中心校(启东市启秀北路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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