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数1 : 1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中经查实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各校,再由各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体育、音乐学科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和本人意愿选择中学或小学,其中体育中学1人,小学4人;音乐中学1人,小学4人。报考幼儿(学前)教育的,按总成绩前四名由高到低和本人意愿选择海游镇中心幼儿园或机关幼儿园。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为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截止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时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恶意报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十一、其他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至报名截止日,高校毕业生选聘到三门县农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满2年的报考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并核实,笔试成绩在笔试原始卷面成绩按比例折算前加5分。
如:某大学生村官,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卷面成绩为x分,则加分后的笔试折算成绩为:[(x 5)/2]*50%;报考其他岗位的,若公共知识卷面成绩为y分,专业知识卷面成绩为z分,则加分后的笔试折算成绩为:[(y 2.5)*30% (z 2.5)*70%]*50%。
5、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附件:
1、2012年三门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12年三门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三门县教育局
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