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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的通知(二)

2012-11-18  来自于:课评集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2年2月21日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用人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2年2月23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2年3月12日9:00起至3月16日18: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测试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测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巡视。专业科目分值100分。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附表。

  (三)面试

  面试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招(选)聘单位视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并在考试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特别提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等情况,应当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众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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