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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集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18  来自于:课评集

  四、考试

  (一)组成考试评审组织机构

  分别成立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评审小组。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2年3月14日--15日。

  2、考试地点:另行确定。

  (三)考试形式

  1、专业科目测试。应聘者均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测试内容由评审小组确定,主要测试幼儿教师专业技能。专业科目成绩前30名者,有资格参加公共科目面试。

  2、公共科目面试。面试形式是说课,通过说课,考核应聘者仪态仪表、基础知识、口语表达、逻辑思维、教育理论及组织教学等方面的条件、能力和水平。

  3、考试赋分。采取百分制,专业科目测试100分,公共科目面试100分。

  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分×60% 公共科目面试分×40%。

  4、按总成绩排名,前10名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优先确定专业科目成绩高的人员。

  五、体检、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第11名开始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市教育局参照《吉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的人选,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考试纪律

  1、严格遵守各个环节的时限要求。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发出考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严格规范考试过程。专业科目测试和公共科目面试,一律当场亮分、核分,考场主考、考生和考场监察人员当场签字,否则结果无效。

  3、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严厉禁止替考、陪考等各种舞弊现象发生,如果出现上述行为,取消考生考试或录用资格,通报有关单位,并取消今后参加此类考试资格。

  4、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与考生应实行回避的坚决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1、考务信息发布网站

  集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linja.gov.cn/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arsj.gov.cn/

  集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jajy.cn/

  2、政策咨询电话:0435-6229275、6223426

  报名咨询电话:0435-6223426

  本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安市教育局

  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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