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核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审查,并对有关证件、学校推荐材料等进行审核。
因体检、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说课成绩在报考本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时进行体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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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招聘过程中的报名、面试成绩、进入体检审核名单、聘用人员名单分阶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七、聘用方法及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和审核结果,按各学科招聘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名次并列则①起点为“直本”的毕业生优先,②本科毕业学校为“211”工程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④2012年应届毕业生优先,⑤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聘用,并在县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凭县人社、编制部门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单位增人列编批复》到县教育局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定聘用合同,纳入县事业编制,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被拟聘用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再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省外高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根据鲁人办发〔2007〕163号文件,到省、市办理有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由县人社、教育、纪检监察、编制部门组成的巨野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九、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巨野县教育信息网及其他媒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监察局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巨野县事业单位的任何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本招聘办法由巨野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0-8212813 (监察局)
咨询电话:0530-8227819 (人社局)
0530-8211375 (教育局)
巨野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