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莱芜市教育局招聘优秀教师的通知
山东省莱芜市招聘教师公告信息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字【2010】12号)要求,现就2012年我市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2012年,市直学校计划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8人。职位如下:
莱芜一中 地理科学2 教育技术学 1 汉语言文学2
莱芜十七中 汉语言文学1 英语1
高新区实验学校 数学与应用数学1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教师法规定的资格和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身体健康;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2012年免费师范毕业生;
3、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对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双向选择、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
3、坚持以专业水平为主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发布招聘信息。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和莱芜教育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或进行网上报名。2月20日前完成。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盖有毕业院校教务印章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密封)和复印件以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各种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参加现场确认。2月27日前完成。
4、面试。面试总成绩由说课成绩、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说课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评委对应聘毕业生进行现场面试,根据成绩排出拟招聘人员名单。2月29日前完成。
5、考察、确定招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招聘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
莱芜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