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报名资格核查。经核查,凡不符报名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均按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考试由县教育局组织,考场统一设在丹城城区。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具体分为四类:
①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职位。考试项目分为两部分:项目一为技能测试,项目二为教学能力测试。技能测试范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招聘职位应聘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合格成绩;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合格成绩)。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编写教案、说课,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②普通高中各学科职位。考试直接进行教学能力测试(上课),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③学前教育职位。考试项目分为两部分:项目一为笔试,项目二为教学能力测试。笔试范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合格成绩,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合格成绩)。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编写教案、说课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④其他职位。考试项目分为两部分:项目一为笔试,项目二为教学能力测试。笔试范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合格成绩,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合格成绩)。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编写教案、说课,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签订协议。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签订协议。若招考后由于学校招生计划变化等原因使教师需求数确需增加,则按同职位考试(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充签约,增加数不占本次招聘指标。
4、体检。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第一轮体检。若第一轮体检有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组织第二轮体检,依次类推。体检标准参照“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考察。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公示。在考察合格的基础上,按各单位招聘职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项目一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绩再相等,则均列入拟录用人员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象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xsedu.net.cn)和象山人才网(www.nbxs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7、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2012年高等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2012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不予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8、按照甬教人[2008]12号文件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