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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市象山县公开招聘142名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16  来自于:课评集

  三、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应聘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幼儿园、培智学校、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心理学、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一致。

  报考普通高中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师范类硕士研究生;重点师范院校(专指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东北师大、浙师大)及“211工程”院校毕业生;重点体艺专业院校(专指中国美院、中央美院、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毕业生;省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

  报考其他职位的,招聘对象为: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成绩都合格的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列入国家“211工程”的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1月19日—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4、报名需带材料:

  报名者均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不同资格的报名者还需带其他相关材料:

  (1)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证明)。

  (2)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合格的有效证明;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证明)。

  (3)被列入国家“211工程”的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证明)。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和复印件(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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