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
(4)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好姓名及报考学科);
(6)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
(7)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英语、计算机等证书;
(8)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提交)。
4.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
5.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平江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6.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在平江区教育信息网(www.Pjedu.com)上公布。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收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并办理报名手续。进入面试人员另交纳面试费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