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苏州市沧浪区教育局招聘35名事业编制教师的通知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 令)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沧浪区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4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4日后出生)。
二、岗位、人数及条件(具体见附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14日(8:30至12:00)
2.报名地点:苏州国际博览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博览广场),可乘新干2号线、28路、47路、100路、219路、812路公交车到达。
3.报名者请填写好《报名登记表》一份(可自行登陆沧浪教育局网http://www.szcledu.com/index.asp下载),贴好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4.报名者需提供如下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好姓名及报考学科);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⑥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⑦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提交)。
5.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不予报名。区教育局将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合格者名单将公布在沧浪教育网(http://www.szcledu.com/index.asp)上,请考生自行查询。
6.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1月31日(9:30~16:45)到沧浪区教育局办公室(十梓街338号沧浪区政府大院内)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512-65211410
7.应聘者一经录用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分配。
8.考核收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招聘学校(单位)可在组织考核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考核费100元/人次。未参加考核的考生,考核费退还。
四、考试
1.笔试
①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卷(含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教案设计。
②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笔试分数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③笔试成绩在“沧浪教育网”上公示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