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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苏州市沧浪区教育局招聘35名事业编制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16  来自于:课评集

  2.面试

  ①《面试通知》见“沧浪教育网”。

  ②面试内容: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体育、音乐、幼教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面试分数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选。

  ④面试成绩在“沧浪教育网”上公示三天。

  3.试教

  ①《试教通知》见“沧浪教育网”。

  ②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学科进行试教。

  ③试教成绩在“沧浪教育网”上公示三天。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总成绩计算方式以面试、试教各占50%计算,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考核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因考核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七、签约鉴证和报到手续

  1.区教育局将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沧浪教育网上公示七天,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 准后向考生发出录用通知书,考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鉴证。因 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手续的,取消其签约鉴证资格。已签约鉴证的人员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2.区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23号)等文件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 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 监督举报电话:65211410、65229928

  九、本简章由沧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226893

  苏州市沧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沧浪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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