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报名时提交本人各种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证书)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个人简历、自荐书,由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若有的学科个别岗位教师招聘人数报名不足3人,则面向全市招聘。
4、考试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分)
笔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其比例大致为6:3:1.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分)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说课教材版本为铁岭市中小学本学科对应学段现行教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时间为15分钟。
5、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名单。
说课时间和地点另定。
6、综合评定、录取
每位应聘者的笔试和说课两项综合得分为该竞聘者最后得分。每个岗位依次按分数从高到低录用,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7、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被录取的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8、公示
体检合格被录用的应聘者在铁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公布7天,无异议者录用。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笔试和说课综合得分顺序依次递补。2012年2月25 日前未按时上岗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作待遇
被聘用的应聘者按省市有关文件落实相应的政策,工作一律到开发区农村中小学任教,试用期一年,享受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
六、纪律要求
1、整个招聘工作做到政策、计划、程序、结果“四公开”,开发区监察局、人社局、教育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2、各环节及评审人员均由领导小组决定,事先不通知本人,不准携带通讯工具。
3、招聘过程中,应聘者不得弄虚作假(含隐瞒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者),否则将严肃查处,五年内不得在本区范围内参加此类招聘。
铁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