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考察的内容主要是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习表现等进行考察。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察采取向毕业学校函调形式进行,对社会人员的考察采取阅档和思想品德鉴定的形式进行,凡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五)录取聘用
1.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按要求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的问题,区教育局将及时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对有反映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录取结束后,根据录取成绩、各单位需求由教育局统一调配。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所有被录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上岗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因助学贷款未还清而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全体录用人员在上岗前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的人事关系、个人档案材料转至武清区人才交流中心(注:凡农业户口人员需提前办理转非手续,否则将不予接收),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应聘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参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如武清籍毕业生录取不足,由教育局、人力社保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招聘小组直接到外地高等师范院校进行招聘,武清籍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三、日程安排
1.2012年11月12日—21日,接受考生报名,报名地点在区教育局人事科。
2.11月30日上午8:00-11:30,发放笔试准考证,地点在区教育局人事科。
3.12月1日上午8:00-10:00,组织笔试;下午4:30分,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5点,参加面试人员开会,确定面试顺序。公布成绩及开会地点在杨村第五中学。
4.12月2日上午8点,组织面试。
5.12月3日下午2点,公布最后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地点在区少年宫。
6.12月4日上午8点,组织体检。
7.12月14日前,区教育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8.12月15日至21日,网上公示录用人员名单(武清教育局网站http//:jyj.tjwq.gov.cn)。
9.12月22、23日签订《就业协议书》。
10.2013年8月中旬,区教育局根据总成绩及招聘计划进行统一调配;8月下旬,电话通知被录用人员到教育局报到,领取介绍信,与具体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本简章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清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