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天津市蓟县教育局招聘90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为解决我县教育系统教师需求,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的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5名,小学教师55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的大学毕业生招聘到教学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面向全国。“211工程” 院校本科毕业生经考试聘用;硕士研究生经考试聘用;博士研究生经考核聘用。
三、招聘人员条件
1. 全日制 “211工程” 院校本科毕业,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学士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相应学位;非津生源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非农业户口。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上岗前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报考高中教师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一致;报考小学教师不受专业限制。
5.2012年及以前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中“支教”的大学生,不受年龄、毕业院校、学位和教师资格证限制。
6.身体健康,无身体或智力残疾;
7.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5月16日至5月24日在蓟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蓟县教育网(www.tjjxjy.com.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在蓟县教育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上午8:30至5月29日下午18:00.
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通过蓟县教育网给予答复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