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广西幼儿师范学校平果校区对外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 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平果校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入编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采用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优中选优。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把对个人业务能力的考核与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的考核结合起来。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岗位总数共6个,其中专任教师3名,教学辅助人员2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果校区2011年公开招聘入编人员计划表(第5批次)》(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要求应聘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需要,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应聘工作岗位的需要。
4.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 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 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享受待遇。
考核通过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我区统一规定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施方案获我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于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指定网站(网址 http://www.gxpta.com.cn)和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gxyesf.com)上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一)组织报名及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
2012年2月6日一2月14日,每天上午9:30—11:50,下午3:0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育才楼三楼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3.报名方式和要求。
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方案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对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 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调整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确实不足而取消的招聘岗位,对于符合该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可根据应聘者的个人志愿经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岗位。
说明:(1)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4.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验核完毕由学校留存应聘者个人简历1份)。
5.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在我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方案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6.确认考试资格。
我校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后,由应聘者本人凭以下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确认考试资格,证件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