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本人签字的《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1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考试。
1.关于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由我校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考试方法。
学历水平在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仅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学历水平在硕士研究生以下的应聘者需参加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等三种方式的考试。
3.岗位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属紧缺岗位的,由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适当放宽到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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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笔试。
(1)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分岗位类别出卷、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的30%)和专业基础知识(占总分的70%)两项内容。
(2)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超过1:5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 1:3—1:5之间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由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 放宽到1:2开考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到我校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排名及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学历水平在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