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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考点:调整经济的法律

2012-10-18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经济基础考点:调整经济的法律

  (一)“调整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是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调整经济的法”:是调整围绕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是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传统法律体系的民法商法、近代的经济法、调整国内经济关系的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法律对经济调整经历三个阶段:

  ①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

  ②封建社会末期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从最初的诸法合一发展为刑法、民法分离;以后又分民法、刑法、刑政法,以致发展到十几个法律部门。这时期对经济关系调整起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

  ③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调整经济是法律的一项重要功能。从历史的角度看,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经历了三个阶段(了解)。

  “经济法”和“调整经济的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济法”是与民法、商法、行政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是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调整经济的法”是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经济法。

  (二)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①民商法。它处于基本法的地位,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民商法主要调整市场经济力量发挥作用的经济领域。

  1)市场作为商品经济运行的载体,在体系上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是市场主体(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能作为独立的、能动的主体进入市场。民事主体制度、商法中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三资企业法律制度。

  2)人类要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首先要完成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在法律上表现为物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3)市场,在抽象意义上表现为各种交易关系的总和。

  4)民事责任制度。主要体现在民法上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制度。

  ②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法,其调整对象: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调整和规制:1)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活动,如企业市场准入、计划法、财税法、金融法、会计法、银行业法、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土地法等;2)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活动,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3)国家直接从事的经济行为,如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

  ③其他法律部门。主要还包括劳动法、环境法、社会保障法等,广泛意义还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

  

1.民商 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民商法主要调整市场力量发挥作用的经济领域 (1)民事主体制度;(2)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3)合同法律制度;(4)民事责任制度
2.经济法 经济法也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法,其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经济法和民商法协调互补,构成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调整经济关系的两大法律体系。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调整主要包括: (1)调整和规制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活动;(2)调整和规制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活动;(3)调整和规制国家直接从事的经济行为
3.其他法律部门 劳动法、 境法、社会保障法、宪法、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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