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钦州市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费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完成以上三项程序方为报名成功。
(二)具体考务安排和要求
1、全市统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5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8月14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8月16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 — 18∶00)。
市直、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区及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的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钦州市职改办(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浦北县、灵山县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县区职改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需自行在网上缴费,具体缴费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至8月19日下午17:00.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 报名手续
1、报考经济专业(初、中级)由本人上网填写《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完成后,考生须自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老考生凭去年准考证原件可免),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2、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
(四)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8月31前将经济专业考试报名表上报我办。
(五)报考人员于2012年10月26日上午10∶00起至2012年11月3日下午14∶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六、考场设置
钦州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场统一设在钦州,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所示。
七、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八、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一)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二)本次考试用书征订工作,采用网上订购的方式进行。
(三)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经济考试用书使用新的防伪措施,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考工作任务繁重,请各县区、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落实,确保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九、咨询电话
市职改办:0777-2817537、2826938.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