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场设置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29日9:00-11月2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 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四)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考生证书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发放,发放时间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gdzs.lss.gov.cn)公告。
(五)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附件:1.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一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