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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考点:道路运输的行政执法(二)

2012-10-11  来自于:课评集

  4)违法运输行政处罚的性质

  道路行政处罚不是行政处分,也不是刑事处罚。它是政府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

  2.道路违法运输行政处罚的目的:警戒和教育,处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3.道路违法运输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规章、各省颁布的地方性道路运输法规以及其他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4.道路违法运输行政处罚的原则

  1)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2)实事求是、依法惩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

  3)判别责任、分别处罚的原则

  4)一事一罚原则: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5)保障当事****利原则

  三、道路运输行政复议

  1.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涵义与特征

  1)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涵义

  道路运输行政复议是指道路运输行政机关在行使道路运输管理职权时与道路运输行政相对人发生争议,相对人认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特征

  ①行政复议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也是一种执法行为,更是一种行政制度。

  ②前提必须是道路运输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由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

  ③被申请复议的只能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

  ④复议机关是被申请复议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管理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

  ⑤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简便性。

  ⑥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2.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原则

  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复议过程公开、复议资讯公开)、及时(受理申请及时、复议活动及时进行、执行复议决定及时)、准确、便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