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学习资料:工程施工监理微观操作国际惯例
1、工程监理国际惯例中的“2R”制度工程监理国际惯例经过近100年的不断完善,吸收了世界各民族建筑业管理的先进经验,如今变得很科学、很严谨。这种科学、严谨不仅仅表现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条款上,更体现在具体项目中的监理工程师代表——现场工程师代表的每天的操作上。在国际工程项目中,监理工程师是个法律地位,实质上是指授权行使监理职能的咨询公司。当代国际工程项目中,工程师对承包商施工的监理主要是通过“2R”制度执行的。这两个“R”是英文Requst(请示)与Report(汇报)两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通过字面可以看出,“2R”制度首先界定了业主的代表与承包商代表的地位,或者说承包商应在什么条件下施工。在每天工作中,互为条件的请示与汇报是承包商工作的原则及得到认可的凭据。
按照国际惯例,承包商在下达开工令后必须到现场进行工作,哪怕是进行临时工程的工作。在下达开工令的一定时间范围内(至多一个月)内如果没有人员与设备到现场,监理工程师可以宣布合同作废。这就意味着承包商履约保函或保证金被没收。
承包商在完成临时工程进行永久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自费印制大量的“2R”表格,即监理工程师设计的每日工程请示表与汇报表。所谓互为条件是指每天下午按正常时间下班后,承包商的联络员(一般是现场总工程师)将当天请示的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填好汇报表与载有第二天请示的工作内容的请示表一同交业主监理工程师。对当天工作汇报的认可是获得第二天请示工作内容批准的前提,这就意味着,承包商每天想干什么,从哪儿干,干多少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看来在8小时之内是合理、可行的,而不能由承包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干多少就干多少。这样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方案、组织与进度心中有数,任何未列入请示表中的实质性施工都不会得到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的检查,而未经检查的工程是违法的,承包商不仅得不到材料、人工及管理的付款,还要承担违约的后果。
在国际惯例的工程项目执行中,这种通行的请示表要每天复印,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分别保持二份,监理工程师除自己保留一份外还要报送业主一份,作为汇报工程进度的详细材料;承包商留下一份作为记录,一份作为上报领取进度款时,监督现场工程师审核的凭据。只有那些施工请示表与质量检查均获得认可的工程或材料才能列入上报进度款范围。
所谓实质性工作是指带来形象进度的工作,例如砌墙、浇砼、抹灰、油漆、试验、化验材料等。它不包括象搭脚手架、清场、备料、置模板、钢筋制作与捆绑这些准备性工作。当然,模板置好、钢筋就位后,在请示浇砼之前是要严格检查的,这样,所有关键性的材料、工序及其质量就置于监理工程师的严格监督与控制之下。
承包商的第二天工作内容请示表大致有这些内容:哪些工作面,比如砌墙工程中主办公楼、图号、从起点线水平30米高度砌至31.2米高度,投入的人工数量、工长名称等等。对第二天要检查的材料还要分清材料名称和项目,比如是砼试块试验还是钢材指标试验。凡是出外进行材料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派人护送以防“掉包”。
2、工程施工监理国际惯例的操作特点在国际惯例的工程项目施工中,最让承包商难以适应的不仅仅是监理的机制,更主要的是现场工程师每日的操作。现场工程师是“执法者”,他的执法依据是苛刻的、基本上向业主利益倾斜的招标投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表与合同条件。由于图纸与承包商报价的工程量表相对固定与客观,所以现场工程师与承包商矛盾的焦点在于影响承包商成本的另外两个文件:技术规范与合同条件。双方在这两个文件有时有不同的解释,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承包商很难严格按照这两种文件操作。承包商抱怨招标投标文件是“绝对不公平条约”,实质是承包商不堪国际工程项目中现场工程师的操作。
国际惯例的工程施工监理说到底是四个字:监督与控制。其操作特点是面宽、刻板、细节,既监督施工过程又监督最终质量,并且并不因此解除承包商应承担的最终责任。这意味着承包商为能通过这种监督与检查不仅在工程本身的材料、人工上要比自己想象大得多的投入,仅就请示、汇报和检查、试验、化验就要耗掉比国内施工多得多的时间。
我国建设监理的管理机构、咨询机构及有数十万之众的建筑队伍要走向世界,不仅要了解国际惯例的监理机制,更要了解它具体操作。下面就任何工程项目中都会有的砼单项工程的监理做一个介绍。
以浇灌梁柱的钢筋砼工程为例。浇灌砼需要砂子、不同规格的骨料、水泥及钢筋。除了要备料外,工序上有洗石子、钢筋的车间制作及现场绑扎、木工置模及最后的搅拌、浇灌与振捣。这一单项工程从材料到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在项目初期)非常苛刻。
从材料检查与化验分析上讲,现场工程师首先要对承包商采购到现场的砂子任意取样,当场淘洗,看砂子中的含泥量是否超过技术规范中指标;对骨料,除检查外观外,还要看1公升石子中各种规格大小的石子各占多少,总重多少,1公升石子中总重量或各种石子大小规格比例中的任何一项指标达不到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将被视为不合格。砼中使用的钢材,现场工程师要对每一批进货的每一型号任意剪三根,由他保管,当天或第二天由他派监工或亲自送到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承包商承担。测试项目主要有抗拉、弯曲度、疲劳度等。如果某一型号钢材三根中有一根达不到某一项指标,他将命令承包商在24小时之内自费将本批采购的所有这种型号的钢材撤离现场。
现场工程师对置模板、扎钢筋这类工作也丝毫不放松,他不仅要对照图纸检查配筋、钢筋截面、绑扎紧不紧,还要对保护层用的每一个水泥垫块的绑扎及厚度进行检查。对模板的检查不光是看尺寸是否符合图纸,更主要的是,即使所有钢筋、模板在材料质量、尺寸上符合图纸与规范,模板的支撑也坚实,但其距离也受到检查。承包商为了省料省工,可能会每1.5米距离立一个木枋支撑,但现场工程师会让他返工,使支撑间隔为1米。若不改,他会中止检查。辩解、保证都是徒劳的,只能是时间上损失与印象的恶化。
对砼的搅拌监督在国内更是闻所未闻,所有的材料质量过关后,要按规范的配合比搅拌。搅拌机旁会有一个监工监督承包商不得多掺砂子和骨料,对搅拌的时间严加控制,搅拌时间过长过短都不行。对已出搅拌机的砼还要不时进行两种试验:首先进行坍落度试验,未通过坍落度试验的砼不得进入浇灌现场,必须泼在地上。通过了坍落度试验的砼由这个监工任意取样作试块。每一个试块由他打上标记。这样承包商是无法作弊的。尽管经过了这么多的检查,一旦养护期满的水泥试块在压力试验中未达到规范中的指标,由取样砼的那批浇灌的工程部分必须由承包商全部自费打掉,不管多么难,需要多大代价。也不管是否真的会对工程质量与安全有实质性影响。尽管全世界的承包商普遍抱怨业主的监理工程师苛刻、不近人情,但总的来说他们只不过是在执行苛刻的工程技术规范与“绝对不平等”的FIDIC文件而已。……监理人员要有正直的品行,不受贿,有良好的教育背景,特别是要有过硬的合同知识以及勤恳的敬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