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导则与标准学习资料:EIA工作等级的划分
CP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原则上应划分工作等级,一般可划分为三级。一级评价对EI进行全面、详细、深入评价,二级评价对EI进行较为详细、深入评价,三级评价可只进行EI分析。CP其他专题评价可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划分评价等级。具体的评价工作等级内容要求或工作深度参阅专项EIA技术导则、行业CPEIA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
(2)依据。
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工作等级按CP特点、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因素进行划分。其他专项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可参照各环境要素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①CP的工程特点:工程性质、规模、能源及资源(包括水)的使用量及类型、污染物排放特点(排放量、方式、去向,主要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工程建设的范围和时段,生态影响的性质和程度等。②CP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自然环境特点、环境敏感程度、环境质量现状、生态系统功能及特点、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环境状况等。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划(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3)调整原则。
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可根据CP所处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工程污染或生态影响特征 及其他特殊要求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超过一级,并应说明调整的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