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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学习资料: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2013-11-1  来自于:课评集

  技术导则与标准学习资料: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1.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生

  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2.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地下水指标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依据。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 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三、地下水水质监测

  地下水水质监测要求如下:

  (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测方法按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 标准检验方法》(GB 5750)执行。

  (2) 各地区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 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两次(丰、枯水期)。

  (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 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他项目。

  四、地下水质量评价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评价方法 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1. 单项组分评价

  釆用单项组分评价地下水质量时应遵循的原丨则:

  (1) 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与类别代号相同。

  (2) 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3) 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 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平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丰水期平均值进行评价。如挥发性酚类I、II类标准值均为0.001 mg/L,若水质分析结 果为0.001 mg/L时,应定为I类,不定为II类。

  单项组分评价方法与地表水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相同。

  2. 综合评价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釆用加附注的评分法。

  五、地下水质量保护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过量开釆、人工回灌等引起的地下水质量恶化,保护地下水水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 规定执行。

  利用污水回灌、污水排放、有害废弃物(城市垃圾、工业废渣、核废料等)的 堆放和地下处置,必须经过环境地质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征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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