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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学习资料:非连续排放的点源

2013-11-2  来自于:课评集

  技术导则与标准学习资料:非连续排放的点源

  6、对于非连续排放的点源,间断排放的污染源是否也要计算评价等级?

  A:间断排放的污染源也要计算,因为估算模式尺度就是短期最大浓度。对于非连续排放的点源,如果是长期存在的正常排放源,也应作为判定评价等级的依据。模拟计算时,污染源强需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

  7、有个疑问,以前道路的大气影响预测都一般采用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环评规范里的内容,现在新的导则出来后,是不是那个就没用了,一定要采用新导则预测?

  A:按新导则来,模式应该说首选ADMS,虽然这个模式相对其他两个比较落后,但做线源环评足够了。AERMOD里面对线源的模拟是假设成体源来算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是很专业。

  8、什么样的项目为火炬源?项目有1燃煤蒸汽锅炉和1燃煤导热油锅炉,分别麻石除尘后于同一35米烟囱排放,请问这个预测时是用火炬源吗?火炬源预测提到一个参数叫总的热释放率,请问总的热释放率是怎么计算?

  A:火炬源一般指油田、焦化厂之类的放空火炬之类的源,多见于化工项目。烟囱排放是点源,不是火炬源。另外如果是火炬源,烟气热释放率用Qh=0.35paQv(TS-Ta)/Ts计算。

  9、新的大气导则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取代了以前的卫生防护距离,是不是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就不再用了?在大气专项里面写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是按卫生防护距离算,还是按现在新出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算呢?如果有行业卫生防护距离的标准,是不是还是执行行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的标准呢?

  A:很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都是国标,比如GB 8195-87《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有的是行业标准,比如SH3093-1999《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新的大气导则只是一个环境保护的行业标准,不可能去替代国标和其它的行业标准,所以导则中也没有提替代的说法。所以环评中应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并在此基础上计算一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作为参考。

  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是按照GB/T 3840-91中的公式计算得;大气环境经防护距离是用估算模式计算的,与卫生防护距离不同,大气环境经防护距离的计算不需要输入近5年平均风速,考虑所有气象组合。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而环境防护距离取值方法为:无组织排放面源中心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最小距离,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为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10、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距离,结果显示: 无超标点。这是怎么回事呢?

  A:大气防护距离设置是因为无组织排放厂界能够达标的情况,有可能存在超过质量标准的区域,在这些区域内需设置防护距离,如果没有超标点,就是说明全部可以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因此不需要设置防护距离。

  可以这样说明: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的计算,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无超标点,即本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及附近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评价标准,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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