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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学习资料:地面水环境评价工作(二)

2013-11-4  来自于:课评集

  (6)熟悉水质调查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

  一类为常规参数(ph,do,codmn,bod5,凯氏氮或非离子氮,酚,氰,as,hg,cr,tp,t), 一类为特征水质参数(7)掌握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取样点的原则。

  河流原则:在调查范围内两端;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水文特征突然化(汇入)、水质急剧变化、重点水工构筑物附近;水文站附近,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拟建排污口上游500m处

  垂线:小河1条,大中河<50m两条,>50m三条,距两岸不少于0.5m,明显水流处布线,特大河适当增加点

  点:>5m两个点(水面水底上下0.5m)<5m一个点,水下0.5m

  湖库:原则: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且能切实反映湖泊、水库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取样位置可采用以建设项目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性布设的方法。

  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小于50000m3/d时:

  一级评价 每1.5~3.5km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二级评价 每2.~4.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三级评价 每3~5.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大于50000m3/d时:

  一级评价 每4~7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二、三级评价 每5~8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点以10m为分界点3.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1)熟悉建设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时期及预测地面水环境影响时段的确定原则;

  时期可划分为建设期、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时期

  所有项目均要按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预测生产运行阶段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根据大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特点和评价等级、受纳水体特点以及当地环保要求决定是否预测建设期的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评价等级、地面水环境特点以及当地环保要求,个别建设项目预测服务期满后对地面水的环境影响

  地面水环境预测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不同的各个阶段。(2)掌握拟预测水质参数筛选的原则;

  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评价等级、当地的环保要求筛选和确定建设期、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拟预测的水质参数。

  拟预测的水质参数数目应既说明问题又不过多,一般少于现状调查参数的数目,不同时期预测参数不一定相同。(3)熟悉各类地面水环境水体简化和污染源简化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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