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内容
1、环评报告书
根据《环评法》第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必备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分析】
环评报告书是针对建设项目中那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因此明确规定了七项必备内容;同时本条第2款对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要求有经水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关于环评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而不是其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