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编制环境影响的篇章和说明的内容要求
根据《规划环评条例》第11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主要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主要包括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规划草案的调整建议。
注意:篇章或说明没有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责任主体的有关规定
《规划环评条例》第12条: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规划编制机关编制或者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编制。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