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方法学习资料: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目的是查清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监测布点(掌握)
①监测点位数量设置
设置原则:在评价区内,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布点,兼顾均匀分布性。
布点数:一级评价项目,监测点不少于10个;
二级评价项目,监测点不少于6个;
三级评价项目,按1~3个点进行监测,如已有例行监测点可不再安排监测。
②布点原则
a.监测点位应包括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区和关心点。
b. 区域环评,主导风向较明显时,主导风下风向范围内设置的点位可多一些,上风向范围内设置的点位少一些。
c.较集中的城区、工矿区和交通频繁区、人口稠密区,污染物超标区监测点的数目多一些;郊区、人口密度小的地方和未超标地区布点可少一些。
d.对于项目环评,监测点布设地区包括:受影响最大和较大的地区、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区和关心点以及对环境敏感区或关心点有影响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