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资料:强制监理的范围
(1)国家重点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
(4)外国政府、外国组织贷款或援助项目;
(5)其他
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与两类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供应单位。其他单位则不要求;即使与承包单位和供应单位有利害关系也不是一概禁止,只要不是在本项目上。
其他禁止存在隶属关系和利害关系的知识点归纳如下,请比较记忆:
监理企业P44 | 被监理项目的承包单位、供应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P62 | 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 |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P90 | 行政机关、公共事务职能组织、设计、施工、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