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方法学习资料:气象观测资料调查
1.气象观测资料调查的基本原则
对于各级评价项目,均应调查评价范围20年以上的主要气候统计资料。
2.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
(1)对于一级评价项目,分两种情况:
①评价范围小于50km条件下,须调查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并按选取模式要求,调查必须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②评价范围大于50km条件下,须调查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
地面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
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近5年内的至少连续3年的常规地面观测资料。如果地面气象观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50km,并且地面站与评价范围的地理特征不一致,还需进行补充地面气象观测。
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调查要求:
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近5年内的至少连续3年的常规地面观测资料。如果地面气象观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50km,高空气象资料可采用尺度气象模式模拟的50km内的格点气象资料。并且地面站与评价范围的地理特征不一致,还需进行补充地面气象观测。
(2)对于二级评价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基本要求同一级评价项目。
对应的气象观测资料年限要求为近3年内的至少连续1年的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高空探测资料。
3.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内容
(1)地面观测资料
观测资料的常规调查项目包括:时间、风向、风速、干球温度、低云量、总云量。
(2)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
世纪探测时次确定,一般应至少调查每日1次的距地面1500m高度以下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调查项目包括:时间、探空数据层数,每层的气压、高度、气温、风速、风向。
4.补充地面气象观测
一级评价的补充观测应进行为期1年的连续观测;二级评价观测期限应在2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