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钢板桩围堰施工要求
1.有大漂石及坚硬岩石的河床不宜使用钢板桩围堰。
2.钢板桩的机械性能和尺寸应符合规定要求。
3.施打钢板桩前,应在围堰上下游及两岸设测量观测点,控制围堰长、短边方向的施打定位。施打时,必须备有导向设备,以保证钢板桩的正确位置。
4.施打前,应对钢板桩的锁口用止水材料捻缝,以防漏水。
5.施打顺序一般为从上游分两头向下游合龙。
6.钢板桩可用捶击、振动、射水等方法下沉,但在黏土中不宜使用射水下沉办法。
7.经过整修或焊接后的钢板桩应用同类型的钢板桩进行锁口试验、检查。接长的钢板桩,其相邻两钢板桩的接头位置应上下错开。
8.施打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桩的位置是否正确、桩身是否垂直,否则应立即纠正或拔出重打。
六、钢筋混凝土板桩围堰施工要求
1.板桩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板桩桩尖角度视土质坚硬程度而定。沉人砂砾层的板桩桩头,应增设加劲钢筋或钢板。
2.钢筋混凝土板桩的制作,应用刚度较大的模板,榫口接缝应顺直、密合。如用中心射水下沉,板桩预制时,应留射水通道。
3.目前钢筋混凝土板桩中,空心板桩较多。空心多为圆形,用钢管作芯模。板桩的榫口一般圆形的较好。桩尖一般斜度为(1:2.5)~(1:1.5)。
七、套箱围堰施工要求
1.无底套箱用木板、钢板或钢丝网水泥制作,内设木、钢支撑。套箱可制成整体式或装配式。
2.制作中应防止套箱接缝漏水。
3.下沉套箱前,同样应清理河床。若套箱设置在岩层上时,应整平岩面。当岩面有坡度时,套箱底的倾斜度应与岩面相同,以增加稳定性并减少渗漏。
八、双壁钢围堰施工要求
1.双壁钢围堰应作专门设计,其承载力、刚度、稳定性、锚锭系统及使用期等应满足施工要求。
2.双壁钢围堰应按设计要求在工厂制作,其分节分块的大小应按工地吊装、移运能力确定。
3.双壁钢围堰各节、块拼焊时,应按预先安排的顺序对称进行。拼焊后应进行焊接质量检验及水密性试验。
4.钢围堰浮运定位时,应对浮运、就位和灌水着床时的稳定性进行验算。尽量安排在能保证浮运顺利进行的低水位或水流平稳时进行,宜在白昼无风或小风时浮运。在水深或水急处浮运时,可在围堰两侧设导向船。围堰下沉前初步锚锭于墩位上游处。在浮运、下沉过程中,围堰露出水面的高度不应小于lm.
5.就位前应对所有缆绳、锚链、锚锭和导向设备进行检查调整,以使围堰落床工作利进行,并注意水位涨落对锚锭的影响。
6.锚锭体系的锚绳规格、长度应相差不大。锚绳受力应均匀。边锚的预拉力要适当,避免导向船和钢围堰摆动过大或折断锚绳。
7.准确定位后,应向堰体壁腔内迅速、对称、均衡的灌水,使围堰落床。
8.落床后应随时观测水域内流速增大而造成的河床局部冲刷,必要时可在冲刷段用卵石、碎石垫填整平,以改变河床上的粒径,减小冲刷深度,增加围堰稳定性。
9.钢围堰着床后,应加强对冲刷和偏斜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10.钢围堰浇筑水下封底混凝土之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清基,并由潜水员逐片检查合格后方可封底。
11.钢围堰着床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作承台模板用时,其误差应符合模板的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