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经济学习资料:长期投资的分类
1、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持股的对象可以分为长期股票投资和其他长期股权投资两类。
长期股票投资是指以通过购买股票的方式向被投资单位投入长期资本。与短期股票投资不同的是,企业作为长期股票投资而购入的股票不打算在短期内出售,不是为获取股票买卖差价来取得投资收益,而是为在较长的时期内取得股利收益或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使被投资方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来为实现本企业总体经营目标服务。从法律上讲,股票投资的投资方最终按其投资额占被投资方股本总额的比例享有经营管理权、分享收益权和亏损分担责任。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以购买股权而不以持有股票的方式对受资方进行的投资,通常是在企业联营、合资过程中以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投资或者以无形资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如下特点:
(1)长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了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等。
(2)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取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等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3)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抽回投资。
(4)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较大:
2、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是指企业通过购买债券、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取得被投资单位债权而形成的对外投资,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按照投资的对象,长期债权投资可以分为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债权投资两类。长期债券投资是指企业购入并长期持有国家或企业单位发行的期限超过1年的债券。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是指除了长期债券投资以外的长期债权投资,如企业将多余资金委托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债权性质的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具有如下特点:
(1)债权投资只能获取被投资单位的债权,即定期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一般条件下,债权人无权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管理和经营决策。
(2)债权投资可以转让,但在债权投资的有效期内,除事先约定外,投资方一般不能要求债务单位提前偿还本金。
(3)债权投资与股权投资一样存在一定的风险,即能否按期收回本息的风险。
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