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由现场审查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应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完成后,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定报考职位职数,并发放准考证。
4.笔试
(1)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综合素质、中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综合素质、幼儿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考试内容参照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大纲。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各占50%。
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数3人及以下、4-9人、10人及以上三种情况,分别按招聘职位人数1:3、1:2、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之日前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之日放弃的,不再递补。
5.面试
面试内容:微型课和面试公共题。
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分,依据总分,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者为先)。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本人自愿放弃,可以从笔试和面试(面试分数需达到60分)均完成的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体检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8.公示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9.志愿择校
公示期满,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分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由拟聘人员依次现场填报志愿,选择学校。职位明确到一个单位的拟聘人员不再择校。
10.关于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面试且分数60分及以上的对象中依次递补;在规定的志愿择校之日前入围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在参加面试且分数60分及以上的对象中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11.签订协议
应届毕业生录用人员与基本达成就业意向的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2.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采取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吴兴区公开招聘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2-2289372
0572-2289281(周一至周五)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