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综合文化素养、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幼教和特教的教育教学专业分开命题,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招聘岗位1:3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幼儿教师为45分钟,特校教师为60分钟。
面试考场分幼儿教师组和特校教师组。每组面试由7位考官组成。
(1)幼儿教师面试由才艺展示和现场答辩两部分构成,其中才艺展示70分,现场答辩30分。
才艺展示内容为:①完成一幅命题绘画(15分种以内);②唱一首完整的歌曲(5分种以内);③现场弹奏一支曲目(5分种以内);④跳一支完整的舞蹈并现场模仿(5分种以内);⑤用普通话讲述一个完整的小故事(5分种以内)。
现场答辩(10分钟以内)。由主考官提问,考生现场解答,考官现场打分。
(2)特校教师面试以专业技能展示、现场答辩、才艺展示三部分构成。其中专业技能展示60分,现场答辩30分,才艺展示10分。
专业技能展示内容为:现场演示对自闭症儿童的个别化训练,面试前让该教师与儿童相处15分钟以内,考生根据该儿童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个别训练计划(20分钟以内),并进行试教(10分钟以内)。
现场答辩(10分钟以内)。由主考官提问,考生现场解答,考官现场打分。
才艺展示(5分钟以内)。考生从音乐(器乐、演唱、舞蹈)、绘画(命题画)中自选1项现场表演,所需器具由考生自备。展示完毕,考官现场打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当日上午7:30以前进入相应的面试候考室,面试开考时,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候考室,并被取消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4、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聘用。公示结束,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人员必须在2天内(节假日除外)到县教育局报到,县教育局在7天内(节假日除外)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办者,将自动取消聘用资格,人员不再予以递补。延期造成的后果由聘用人员或聘用单位自行负责。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和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联系电话:0717-2580796 联系人:刘 俊
二0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