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习
复习的过程可以分为这样三个主要的阶段:整理、精读、泛读。
(一)整理
这里所谈的整理主要是指对前一阶段听课的整理。这个阶段不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只需要对听课的成果进行一下归纳总结就可以了。因为在上课的时候,考生不一定能将老师所讲授的内容全部记录下来,此时,就需要借用其他的同学的记录将上课中所涉及到的重点、难点、重点题型的变化都归纳到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听课记录。
(二)精读
这部分工作是考生要完成的主要的工作,耗时也很长。这部分工作完成的好坏将直接决定考生能否取得好的成绩。所以,考生要对这部分工作给予高度关注。
尽管考生都是生产上的骨干力量,时间非常紧张,但是,这个重要的阶段却绝对不可以忽略。那么如何才能做好这项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呢?应该精读到什么程度才算完成了这项工作呢?
这里的精读,指的就是要逐字逐句地去阅读教材中的文字。一般来讲,精读应该有两遍。第一遍精读要达到对每一个都能够正确理解。第二遍精读要做到对教材中的文字的理解能达到一定的深度,能够找到一段文字中重要的知识点,并能读懂语句的弦外之音。
(三)泛读
对于精读这道程序,由于需要大量的时间,我们没有时间也没有必要进行更多的遍数。两遍精读之后就应该进行泛读了。所说的泛读,指的就是只看重点的内容,而不去字斟句酌去读每一个句子了。由于有了前面精读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已经在书上标注出了重点的内容,我们泛读的时候只要注意看这部分内容就可以了。只有对于不能理解的部分才有必要进一步去读后面的详细的文字。泛读应该是跳跃性的、精进性的,每泛读一次都应该减少需要泛读的部分,以至于后面的泛读只需要看一下提纲和目录就可以了。这样可以既能抓住重点又能节约大量的时间。
三、冲刺
经过了前面的精读和泛读的过程,时间就已经用得差不多了,进入了冲刺阶段。冲刺阶段的工作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步骤:听课和做题。
(一)听课
在前面,我们已经对听课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但是,这里所说的听课不同于前面所说的听课。前面的听课具有启蒙性质的听课,而这里的听课则具有冲刺性质。
1.听课的必要性
(1)有利于将知识整体化;
(2)有利于强化知识点。
2.如何听课
此时的听课与前面谈到的听课是有差别的。此时的听课应该是有针对性地听课。因为我们在前面的学习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疑问存在。听课之前,将这些问题整理一下,带着问题去听课会得到很好的效果。
此时授课的时间一般都会很短,《法规》这门课应该以一天为宜,因为它不同于其他的那几门,知识点很散,需要一个一个串起来很费时。如果你选择的辅导班将《法规》这门课安排了半天的时间的话,那就要注意不必跟着教师的思路在书上去寻找了。那样的话,你恐怕会由于查找而跟不上教师的思路。所以,此时最好是集中精力去听。
(二)做题
做题阶段可以说也是冲刺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正确选择习题集,二是积累并掌握正确、科学的解题技巧。
1.正确选择习题集
有的考生可能以为做的题越多越好,这并不是永恒的真理。起码,放在《法规》这门课上就不适用。我们都知道,《法规》这门课中几乎全部都是法律条文,而这些条文的话都是很严谨的,只要改变了其中的一个字,其含义就可能会改变。所以,按照《法规》这本书来编制习题集,可以编出来成千上万道。如果考生盲目做题,就会陷入题海不能自拔。而这些习题有的不仅是无意义的,甚至是具有很强的负面效应的。同时,对于法规中的话,未必各个作者的理解都是相同的,有的作者给出的答案可能就是错误的。
2.掌握解题技巧(参见建造师法规解题技巧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