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民航运输辅导:盲人和聋哑旅客
盲人旅客是指双目失明,单独旅行需要承运人提供特殊服务或有成人陪伴旅行的成人旅客。眼睛有疾病的旅客不属于盲人旅客,应按病残旅客的有关规定办理。
聋哑人旅客是指因双耳听力缺陷或者不能说话的旅客,不是指有耳病或听力弱的旅客。
分类:
(1)无成人陪伴(单独旅行)的盲人旅客或者无成人陪伴(单独旅行)的聋哑人旅客;
(2)有成人陪伴的盲人旅客或者有成人陪伴的聋哑人旅客。
单独旅行的盲人或者聋哑人,必须在定座时提出申请,经航空同意后,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 购票(此类旅客运输受限制),并由其家属或他的照料人填写《特殊旅客(无成人陪伴的盲人/聋哑人)乘机申请书》。不满16周岁的盲人或者不满16周岁的聋哑人单独乘机,航空公司将不予承运。
四、孕妇及新生儿
(一)孕妇运输
由于飞机在高空飞行,高空空气中氧气相对减少,气压降低,对孕妇乘坐飞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尽管有研究表明,妊娠期的任何阶段乘坐飞机都是安全的,但为了慎重起见,航空公司通常对孕妇乘机制定了一些规定,只有符合运输规定的孕妇,承运人方可接受其乘机。
怀孕不足八个月(32周)的健康孕妇,可按一般旅客运输。怀孕超过八个月(32周)的孕妇以及怀孕不足八个月,且经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一般不予接受。
怀孕超过八个月但不足九个月的健康孕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机,应在乘机前72小时内交验由医生签字、医疗单位盖章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间、预产期、航程和日期、适宜乘机以及在机上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项,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购票乘机。不接受怀孕超过九个月的孕妇运输。
(二)婴儿运输
由于新生儿的抵抗力差,呼吸功能不完善,咽鼓管又较短,鼻咽部常有黏液阻塞,飞机升降时气压变化大,对身体刺激大,新生儿又不会做吞咽动作,难以保持鼓膜内外压力平衡。因此,对婴儿乘坐飞机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航空公司规定新生婴儿出生不足14天不能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