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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初级金融专业辅导资料:托收

2013-6-18  来自于:课评集

  初级金融专业辅导:托收

  1、托收的概念和种类

  托收是债权人为向国外债务人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具汇票委托债权人所在地的银行向债务人收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按是否附有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光票托收: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跟单托收:即期托收、远期托收2、跟单托收的交单方式

  按委托人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以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3、熟悉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第522号出版物的条款规定,托收业务有关当事人一般有五个,即委托人(出票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受票人)、提示行。

  4、托收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托收业务会遇到买方和卖方风险,国家风险及外汇管理等风险。托收业务中进出口商遇到的风险主要有:

  (1)出口商的风险

  (2)进口商的风险

  (3)防范托收风险的主要措施

  单选

  债权人为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贷款,开具汇票,委托其所在地开户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款的结算方式是()。

  A.汇款结算方式

  B.托收结算方式

  C.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D.信用证结算方式

  答案:B

  在国际托收结算中,如下属于代收行责任的是( )。

  A.核对托收行的委托书签字

  B.接受委托人和提示行的有关指示

  C.对托收货物采取存仓措施

  D.对托收货物采取保险措施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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