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策性银行
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为目标;
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发行政策性金融债等。
(4)商业保险公司
专门经营保险或再保险业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保险的基本职能:经济补偿职能和保险金给付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投资职能。
保险业务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国际保险业遵循“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保险公司分为人身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可以同时经营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再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运用于长期证券投资(如投资于公司债券和股票、市政债券、政府公债,以及发放不抵押贷款、保险单贷款等)。
(5)投资银行
A.是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提供长期性投资信贷业务和与工商企业投资有关的融资中介服务的专业性银行机构。投资公司在英国称为商人银行,在日本称为证券公司。
B.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己的股票和债券来筹集,一般不吸收存款。
C.主要业务
为工商企业或个人投资者代理证券买卖;
为工商企业代理发行或包销股票和债券;
代理发行或包销本国及外国政府的国债。
向工商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
参与工商企业的创建、重组及并购等活动,
对工商企业的股票和债券进行投资;
(6)基金管理公司(新增)
基金是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例如,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
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如何运作: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
(7)财务公司
国外的财务公司:一般不能吸收存款,只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准银行金融机构。
资金来源:通过向商业银行借款、持股的母公司拨款及在公开市场出售商业票据等方式筹措。
资金运用:消费者信贷、商业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