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各占15%。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013年5月29日开始,可在湘潭市教育局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按5: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专职教师以试教(含备课和授课两部分)为主,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考查本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主。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6月5日在湘潭市教育局网、湘潭市人社局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八、考核
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不递补,由市人社局核减招聘计划数。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313893
考务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招考职位表下载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