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三、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历史
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的体系和结构不断完善,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逐步形成了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等在内的市场体系。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变化具体表现:发行监管、发行方式、发行定价
我国对证券市场管理的重点主要集中于股票市场,而债券管理制度主要集中在企业债券和国债现券交易的和回购的管理方面
(一)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
1.发行监管制度的核心内容:股票发行决定权的归属。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政府主导型的,即核准型(我国);一类是市场主导型,即注册型(美国)。
2.演变过程:
(1)行政审批制度:1998年之前采用行政推荐的办法,对发行规模与发行企业数量双重控制
(2)股票发行核准制度: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主承销商推荐、发审委审核、证监会核准,向市场化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终结了行政色彩浓厚的额度制度。
(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2003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4年2月1日实施。
所谓上市保荐制,是指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承担上市后持续督导的责任,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荐制对发行上市的责任体系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证券法》在发行监管方面明确了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界限。将证券上市核准权赋予了证券交易所。
(4)2008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于创业板推出,2009年4月14日修改,6月14日实施。
新增内容:2009年6月,《完善新股发行指导意见》第一阶段思想改革:完善询价申购、优化网上发行、网上单个设限、加强新股认购。
2010年10月《深化新股发行指导意见》,完善报价和配售机制;增强信息透明度,强化对询价机构约束;增加承销与配售的灵活性,完善回拨机制和终止发行机制。
注意两个指导意见的区别和时间,不要弄混。
(二)股票发行方式的变化
当前股票发行共有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两种方式,网上发行主要是针对公众投资者,网下发行主要是针对机构投资者。
1.1984-1992:自办发行。特点是:面值不统一,没有承销商,发行对象是内部职工和地方公众。
2.1991-1992:有限量发售认购证。弊端是易发生抢购风潮,如深圳“8.10事件”。
3.1992:无限量发售认购证。上海率先采用无限量发售认购证摇号中签方式。特点:认购量不确定,认购成本高。
4.1993:无限量发售申请表方式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方式。特点:减少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吸引社会闲资,但出现转售中签表现象。
5.1994:上网竞价发行。只在94年哈岁宝等几只股票试行。
6.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或转存。特点:占用资金时间短,资金效率高。
7.1996以后:上网定价发行。
8.1998:基金及法人配售。
9.200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0.上网发行资金申购:2006年5月20日,深、沪交易所分别颁布了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股份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公开发行股票。2008年3月,在首发上市中首次采用网下发行电子化方式,标志着我国证券发行中网下发行电子化方式的启动。
有限量发行认购证方式、无限量认购申请表摇号中签方式、全额预缴款方式和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属于网下发行;上网竞价方式和上网定价方式属于网上发行。(多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