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五官端正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4所幼儿园列出的学历、职称、资格条件等。
五、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
1、报名方法
本地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广西实验幼儿园办公室现场报名并递交、核对应聘材料;外地应聘者将应聘所需材料的复印件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幼儿园,核准资格后电话通知查对原件等。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事先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X幼儿园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广西实验幼儿园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单位工作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4月27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00一17:3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区直一幼 | 兰志娟 | 0771-2807519 | 南宁市植物路48号 |
区直二幼 | 梁雪娜 | 0771-5666132 | 南宁市建政路30号 |
区直三幼 | 李鸿 | 0771-5848159 | 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 |
广西实幼 | 温乐 | 0771-5827112 | 南宁市会展路2号 |
七、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主管部门网站或本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并电话通知其本人。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在报名后一周内通知到当事人。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资格审查由区直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机关党委全程监督。
八、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本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时间:区直一幼:2013年5月18日;区直二幼:2013年5月18日;区直三幼:2013年5月19日;实幼:2013年5月25日。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本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
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