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录用。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和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若应聘者的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在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应届毕业生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其在校的现实表现情况(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非应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上述材料在报名时已经提交。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网和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录取。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1、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网和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城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到清城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 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符合粤教人〔2007〕250号、粤教师函〔2012〕50号具体规定并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从教,可享受广东省制订的上岗退费政策(录用到石角镇、龙塘镇、源潭镇、飞来峡镇的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以上公告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
陈老师 林老师 0763—3333000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