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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辅导资料:工程质量事故

2013-5-8  来自于:课评集

  施工管理辅导:工程质量事故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该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例题]某桥梁工程桩基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导致6人死亡,5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18万元,根据质量事故造成的后果,该事故属于(  )。

  A、一般事故

  B、重大事故

  C、较大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

  [答案]B

  [解析]6人死亡属于较大事故的范围,52人重伤属于重大事故的范围,118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属于一般事故的范围,综合起来,按照最高等级确定为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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