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辅导:进度计划的审批
(一)进度计划的提交
1.总体性进度计划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堆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交以下文件:一份详细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现金流动估算;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即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
2.阶段性进度汁划
在将要开工以前或在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以下文件:年、月(季)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和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
(二)进度计划的审查要点
施工单位编写完进度计划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如下。
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1)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2)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3)易受冰冻、低温、炎热、雨期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4)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充分的考虑并留有余地。
2.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1)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送日期已有保证;
(2)主要骨干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已经落实;
(3)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已经安排;
(4)驻地建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
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1)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应与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
(2)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
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应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